离婚协议对孩子抚养应如何约定?婚姻没了信任要离婚吗?

2023-05-10 08:33:25 来源:法治通

一、离婚协议对孩子抚养应如何约定

离婚协议对孩子抚养应按照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的原则约定,对于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,应当询问其意见。对于抚养费的约定需要考虑如下因素:

1.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

支付能力较强的,适当多承担一些,支付能力较弱的,适当少承担一些。

2.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

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,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。以此标准为基础,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。

二、抚养费协议签订后还可以减少抚养费吗

抚养费协议签订后还可以减少抚养费,可以减少抚养费的情形大致如下:

1.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,失去经济来源,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,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,有抚养能力的;

2.因犯罪被收监改造,无力给付的;

3.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,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,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,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。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,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,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,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。

如果特殊情形消除的,应当恢复原抚养费标准。

三、离婚后抚养权后能变更吗

离婚后抚养权后能变更。孩子抚养权的变更,有两种形式:

1.双方协议变更。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,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,则应予准予,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,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。

2.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。

离婚后,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,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,应另行起诉。

标签: 离婚协议 抚养关系 支付能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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